自從踏入法律這條路,我一直相信:
法律不只是冷冰冰的條文,而是人們在遭遇困境時,最後的一道守護。
我在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完成學業,畢業後即考上公職。初入職場時,在檢察署服務,參與和經手過一件又一件刑事案件,看見人性光明的一面,也直視過社會黑暗的一角。這段17年又4個月歷練,讓我深刻理解到,法律的價值不在於制裁,而在於 平衡、保護與修復。
隨著經驗累積,我開始思考:是否能用法律專業,站在不同的角度、以不同的身分,幫助更多人解決生活與事業中的難題?於是,我決定重拾書本,找回年輕時念書的拚勁,走入律師這條路。
我協助處理過各式案件:
然而,我深知專業必須不斷精進,於是我投入時間與心力,持續進修並累積實務經驗,於是:
這些專業能力,都是我在成為律師後,透過學習、磨練與一次次案件的歷程所累積而來,而這些案件的背後,都有焦慮、掙扎與不安,但我始終相信,透過專業與溝通,能讓爭端找到出口。
因此,我更深刻體會到:
法律服務的核心,不只是條文與程序,而是回應人心的需求,並讓爭端找到出口。
我常告訴自己:律師不只是訴訟代理人,更是理解與支持的角色。 因此,我的服務理念是:
選擇律師,不只是選擇一位專業顧問,更是選擇一位能並肩同行的夥伴。
我願意把累積的專業,轉化為每位當事人的安心力量。
這就是我,陳識涵律師。
一位從體制內走出來,選擇在社會現場繼續奮戰的法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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